将专项服务外包出去之后,不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风险。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也同时需要妥善安排与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避免出现以包代管,权限不清、责任推诿等不良现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这是因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为物业企业降低成本,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使物业企业不断壮大。如何行业持续发展面临的难点与困局,掌握业务外包策略,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一些物业管理下游的公司,如: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清洁公司、绿化公司、设备维修公司等,实现双赢和利益大化。
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持续进行维修资金数据清理,方便业主实时查询;逐步推行在线交存、电子等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物业服务转型升级今后,将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物业服务向现代服务业转型。《通知》指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公用事业服务平台对接,打造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应用,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优先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积极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
的物业服务是社区、楼盘的“内涵”。然而,目前我们身边因物业服务“差意”,引起居民无法“安居”的事依然很多。《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及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曾有人戏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仅次于“婆媳”矛盾。他们之间为何矛盾重重?诚然,有一部分业主确实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存在欠费不交、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占用损害公用设备空间等不良甚至行为。然而,物业公司因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各类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将双方矛盾恶化升级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如果将自己与业主的关系对立化,不将业主看作被服务的对象,而将业主看作被管理的对象,这就很难消除双方的“对抗”状态。业主如果将物业公司看作黑心商家,不支持、不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处处与物业公司对着干,双方矛盾势必会越来越深。双方没完没了如此“互相伤害”,结局只能两败俱伤。